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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川省消委会、四川省教育厅联合发布提示:慎选校外培训机构

来源:中国消费者报 发表时间:2023-06-12 07:58: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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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资料图片)

暑假即将来临,为有效防范校外培训风险,维护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,近日,四川省教育厅、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联合发布消费提示。

理性看待校外培训。树立科学教育理念,遵循教育规律,尊重孩子个体差异和禀赋特质,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,不盲从攀比,不盲目跟风报班。

合理安排课余时间。积极承担家庭教育责任,不依赖培训机构实现全方位教育。注重孩子综合素质提升,支持和鼓励孩子有效管理课余时间,保障孩子休息时间,增强亲子互动,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。

慎重选择培训机构。若确需参加校外培训,尽量选择《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》和《营业执照》(或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》)齐全的合规培训机构,并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许可证、营业执照、教师资质、培训项目、收费标准等信息进行实地查验。合规培训机构可从各地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中查询。

签订合同留好凭证。在缴纳培训费用前,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《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对培训内容、培训期限、收费金额、退费标准及违约责任等逐项逐条审阅确认,切莫轻信口头承诺,避免“霸王条款”和消费陷阱。

谨慎支付培训费用。尽量选择短期付款方式,拒绝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者60课时的费用,拒绝一次性支付总额超过5000元的费用。不向个人支付培训费用,防止发生“退费难”“卷钱跑路”等问题。拒绝“培训贷”,防止落入消费陷阱。

警惕机构虚假宣传。不要轻信培训机构、营销人员关于组织考试、保送名校、帮助择校等承诺。凡是打着“教育咨询、中高考志愿填报咨询、托管辅导”等名义开展的培训,都属于违规培训。一些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,刻意夸大培训效果、培训业绩、师资水平等,需提高警惕,认真了解辨识后再选择。

采取正当手段维权。与培训机构发生消费纠纷时,应与机构理性协商;如协商无果,联系该机构的监管部门或当地消费者组织进行调解;若调解仍未达成一致,建议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妥善保管合同文本、票据、宣传资料、微信聊天截图、录音等作为维权凭据。

举报违规培训行为。发现无证办学、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或不通过官网等渠道选课、购课、交费的机构或个人,应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。学科类培训机构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举报,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向当地科技、文旅、体育等主管部门举报。(记者刘铭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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